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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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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不是采购单位的在职人员是否可以作为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代表参与项目评标,这样是否存在指定评标专家的风险?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范和纪律要求?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请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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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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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请问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高级)满足申请条件吗?

 关于评审专家申请条件问题,请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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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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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开标时可以公开唱标吗?

 关于具体采购项目执行问题,请结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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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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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联合体或分包形式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是否还要执行价格扣除。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题,请查阅相关政策解读(http://www.ccgp.gov.cn/zcfg/zcjd/202102/t20210220_15935847.htm和http://www.ccgp.gov.cn/zcfg/zcjd/202101/t20210106_15759238.htm),以及往期答复,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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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行政政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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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为行政机关,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代驾服务人员或其他服务人员异地出差产生的差旅费由我单位在“差旅费”科目中列支。近期检查中提出,此种处理方式不符合规定要求加以整改,请问我单位为此类代驾服务或其他人员报销差旅费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如不符合,具体应该怎么做?麻烦请予以解答。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目前,中央与地方实行分级管理差旅费办法。根据您的描述,请就有关问题咨询当地财政部门。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