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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行政政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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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请问,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是否应按照综合定额标准列入会议费预算?
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测算会议费预算时,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计入会议时间。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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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行政政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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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中第七条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的规定: 问题1:“院士”是否对应“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级别? 问题2:“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中的“相当职务人员”包含哪些人员?高等学校中,岗位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可以对应“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级别? 问题3:既有专业技术职称,又有行政职务的人员,是否可以按“就高”原则确定人员等级?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第七条规定了中央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不同职务级别工作人员可以乘坐的交通工具等级。高校等其他单位与行政单位之间人员职务级别对应关系属于干部人事管理问题,建议咨询有关组织人事部门。若您所在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财行〔2013〕531号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对工作人员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等级问题做出明确。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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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行政政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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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目前使用的因公临时出国费用标准是财政部2013年发布的《财行[2013]516》号文,后根据《财行[2017]434》号文对部分国家费用标准做了修订,想咨询贵部目前最新的临时出国费用标准是否仍是上述两份文件?如有更新标准能否发送到我的邮箱一份?谢谢!
目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继续执行2013年和2017年印发的相关制度。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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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FVOCI金融资产_减值相关所得税处理 ? 本人是一名会计从业人员,在新金融准则实施后,有以下问题想进行咨询: 假设对以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的金融资产计提100元预期信用减值准备,分录为:借:预期信用损失(利润表) 100,贷:其他综合收益(权益) 100,企业所得税率为25%,其相关所得税分录如下,求问是否正确?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贷:递延所得税费用 25; 借:其他综合收益 2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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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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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条适用,企业怎么判断市场是否活跃,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期末计量,能否以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