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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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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税法上存在多种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优惠,如50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在申报时可一次性计入费用,那么会计上是否可以将50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提折旧在当期就计入费用中呢,这样税会之间就没有差异了。不知这样做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在会计处理方面,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第四章关于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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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问取得的退税款,在现金流量表是放在收到的税费返还,还是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谢谢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财政部会计司网站发布的现金流量表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已答复此问题,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等规定收到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相关现金流量,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财会〔2006〕3号)有关规定进行列示,企业收到留抵退税款项产生的现金流量,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将收到的留抵退税款项有关现金流量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列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等规定收到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相关现金流量,应当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列示,企业收到留抵退税款项产生的现金流量,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将收到的留抵退税款项有关现金流量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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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司于2022年5月24日申请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现已收到该笔退款,请问申请及收到该笔税款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谢谢。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2022年6月24日,财政部会计司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时,按税务机关核准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在实际收到留抵退税款项时,按收到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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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考试之前的日期是五月14号前后,我们是6月毕业,所以报在了学校所在地,但是因为延迟,只能出去工作了,工作原因不好回报考地,不能换地址或转考吗,前一次也是疫情原因都考不了

 您好,相关建议已收悉!受疫情影响,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推迟举行。关于延期考试的日期和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财政部和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的有关通知。感谢您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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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6月能恢复考试吗

 您好,相关问题已收悉!受疫情影响,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日期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的有关通知。感谢您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