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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近日印发。北京市财政局认真组织学习《意见》精神,坚持以“首善标准”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明方向,久久为功 “长效方”明确行业发展路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意见》是改革开放以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直接印发的指导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的第一个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阶段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关心和重视,也标志着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当前,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总体向好,但仍面临一些问题。《意见》针对财务审计秩序、行业管理、执业环境和能力方面存在的财务造假、违法失信等突出问题,提出了系统思维、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方法,有利于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职能作用。《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指明了方向,对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强监管,依法整治 “四坚持”优化执业环境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的有关要求,北京市依法整治财务审计秩序,做到“四坚持”,积极推进四项专项整治工作,不断优化执业环境。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规模较大,正常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755家、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24家,执业注册会计师接近1.4万人。《意见》印发后,北京市迅速响应,市财政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建立工作联席机制,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做好行政监管、行业管理和队伍内部治理,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正面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意见》顺利落地。

  二是坚持协同合作,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北京市建立了跨部门合作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坚持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机构执法监督、会计管理机构审批许可监管、协会行业自律监管的优势,强化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有机融合,引导市场从价格竞争转为服务竞争,保障行业良性发展。

  三是坚持精准靶向,落实落细监管责任。发挥好财政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统筹抓总作用,稳步推进四项专项整治工作。北京市制定了“分工合作、普遍自查、广泛排查、确定重点”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重点核查人群。经核查,对117家“有证无照”且无经营收入的会计师事务所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尽快整改;将8家网络售卖审计报告、54家超出胜任能力执业与62家“无证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服务公司列入检查范围,成立12个联合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实施靶向精准监管。财政部会计司在《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工作通报(第1期)》中向全国推广了北京市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

  四是坚持“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在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上,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审批告知承诺制,先后批复设立上会、中瑞诚2家会计师事务所自贸区分所。7月1日以后,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自贸区分所设立备案制管理。实现了由“审批制”到“审批告知承诺制”再到“备案制”管理的优化升级,简化了审批办理流程,提升会计行业准入服务水平,激发会计师事务所市场活力。

  抓落实,综合施策 “五方面”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下一步,北京市将认真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抓实抓细监管责任,处理好“三个关系”,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全方位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处理好“三个关系”。按照财政部部长刘昆的要求,一是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规范财务审计秩序是手段,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是目的。切实整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优化执业环境,净化行业风气,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服务首都建设发展中的作用。二是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监管与服务相辅相成,既要从严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会计审计违法违规行为,又要优化行业服务功能,优化办理流程,为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处理好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的关系。继续周密抓好四项整治工作,集中解决最直接最紧迫的问题。同时,总结整治经验和教训,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北京市将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市委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北京注协党建工作纳入全局党建工作的大范畴加以谋划,不断加强党对“两师”行业的领导,确保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完善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发挥财政部门统筹抓总作用,成立部门联合监管联席会议机制,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实现多部门联动协作,组织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发力,实现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同时,规范行业管理,做好行政监管、行业管理和队伍内部治理。组织加强对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宣传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

  三是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结合,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和评价体系,从内部治理、守法守信、社会责任三个维度,探索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信用监管标准,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加大对行业信息化建设扶持力度,加强数字监管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执法、信用系统互联互通。引导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并加强对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四是坚持从严监管执法。对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的重大问题“零容忍”。针对恶意竞争、扰乱行业秩序的行为,应将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理处罚相结合,增强监管威慑力。持续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注销不符合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依法对超出胜任能力及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处理处罚。联合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无证经营”事务所进行核查处理,充分发挥财会监督的“利剑”作用,净化行业执业环境。

  五是广泛开展教育活动。北注协行业党委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在行业开展“规范行业建设,树立新风正气”活动,确保《意见》学习效果落地。持续保持和强化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提升审计水平。树立典型示范,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清单,培育国内国际有影响力的事务所,提升北京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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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