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建〔2016〕37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 民航局关于民航发展基金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6〕362号)等有关规定及民航局《关于2016年民航发展基金地方机场项目预算的函》(民航函〔2016〕684号),经审核,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6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6901 民航机场建设,具体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表。
请尽快将资金拨付有关机场(集团),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应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文件要求填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于2016年7月底前上报民航局备案审核。
财政部
201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