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建〔2016〕76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以及《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29号)等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17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项目代码:Z165060000001;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交通运输支出),具体详见附件。
上述支出列入2017年预算,请严格按照有关办法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17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表
财政部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