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2018-11-27

 

财资〔201881 

山西省、辽宁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局):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就提前下达你厅(局)2019年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85190030002,以下简称补助资金)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部印发的《关于预拨2018年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财资〔201834号)核定了你省(区、市)2018年中央财政应补助资金,并预拨了部分补助资金,剩余部分纳入2019年预算安排,现根据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提前下达资金预算,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该资金列政府收支经济分类科目“50701费用补贴”和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230102-‘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 

    二、对财资〔201834号文件涉及的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以后年度不需要再行申报。 

   三、对中央财政拨付的资金预算,请按照《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资〔201631号)有关要求使用,加快工作进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四、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的要求及财资〔201834号文件确定的绩效目标,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19年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汇总表 

财 政 部 

 2018年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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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