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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弘扬垦荒精神建设“两个大陈”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大陈岛是习近平总书记的牵挂之地,“一次登岛、两次回信”,大陈岛垦荒精神成为台州市的城市精神。椒江区财政局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把建设“小康的大陈、现代化的大陈”重要指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为“两个大陈”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实施财政优惠政策。实行大陈镇地方财政、土地出让金等收入市、区两级财政所得部分全额返还的同时,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生态旅游、转产转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追加政府配套。

  二、推进海岛开发建设。建立多元化投资体系,引导社会资本、银行资金参与大陈开发。组建区旅游集团,统筹实施大陈岛开发建设。积极申报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17—2019年获上级补助1.52亿元,建设大陈乌沙头、下大陈甲午岩、大陈岛省级地质公园等全域景区和青垦文化园工程,实现高速客轮、台州水上客运中心建设及30多公里环岛公路全线贯通。

  三、深耕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支持海洋蓝色牧场建设,发展“大陈名片”黄鱼养殖,支持兴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出台《台州大陈岛航运集聚区运力补助办法(试行)》,鼓励大陈航运发展。设立海洋海岛旅游发展基金,完善旅游开发项目财政贴息制度,用于大陈岛及周边岛屿的旅游开发。

  四、支持岛上生态保护。开展大陈岛“垃圾革命”,安排资金2000余万元完成上、下大陈各一个日处理量3吨的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实现海岛垃圾自产自消。投入资金修复提升全岛边坡绿化,申请和实施防护林国债项目、森林城镇建设等项目,打造绿色生态海岛。

  五、深入海岛定向帮扶。开展财政干部“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挖掘财税在引导岛上项目建设、企业投资、环境发展等方面的潜在作用,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资金使用指导监督,提高海岛开发建设资金绩效。近两年,累计上岛服务干部超过百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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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