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浙江财政新闻联播

平湖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一是设立文物保护和维修专项经费。设立文物保护和维修专项经费,用于博物馆、莫氏庄园馆的正常运转,以及馆藏文物、野外文保、庄桥坟遗址、保本塔日常维护经费、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等经费的需要。

二是设立文物征集专项经费。为切实加强该市可移动文物的抢救、保护和利用,进一步丰富和充实市级文博单位的藏品,设立文物征集专项经费每年50万元,用于征集留散于民间的地方文物资源。

三是设立专项保护经费。对列入平湖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设立专项保护经费每年不低于30万元,另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在其享有荣誉称号的年度内,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3000元、2000元的标准补助保护经费。

四是打响名人文化品牌。深入挖掘宣传历史文化名人,该市财政积极扶持举办纪念李叔同、陆维钊等各类系列活动,以积极展示名人文化,充分发挥品牌效应。

五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障。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的成立和运转的经费保障,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发展,近五年市财政已累计投入专项经费约160万元。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