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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管用结合” 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效益

  近年来,云南省财政厅多措并举持续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同时注重激发部门盘活利用资产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全省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量逐年上升。 

  一、抓牢四个环节提升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出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办法,建立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做到资产管理有章可循。严把资产“入口”关。制定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高等学校专用设备配置标准指引,从制度源头管控资产配置行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编制,严格审核,防止超标准、超范围配置。夯实基础工作。督促各部门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对账,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多维度强化监管。启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格审核审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日常管理事项,通过规定时限规定路径备案方式动态监管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建立完善国有资产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全省两万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完成财经秩序资产领域、财会监督行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二、推动三项工作激发使用效能 

  建立机制常态化盘活资产。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施意见,指导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因地制宜盘活存量资产。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闲置浪费严重的,视情况停止批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盘活工作积极主动成效突出的,给予激励支持。资产使用效率不断提高,资产闲置率明显下降,资产无偿划转率由23.9%增长至62.31%,增长38.41个百分点。搭建平台促进资产调剂共享。搭建并优化省级调剂共享平台功能,实现全省范围内资产线上调剂功能,将单位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超标准配置、临时配置等资产纳入调剂范围,提升资产使用效率。配合机关事务局建立省级机关公物仓,实现“线上虚拟仓+线下实体仓”调剂共享运行机制。督促推动“以改促用”。制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信息专报反映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分类整改时限,建立按月跟踪督导、年度报告机制,全面推进全省闲置、待处置资产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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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