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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三举措高质量编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

  近年来,省财政厅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在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获财政部通报表扬。 

  一、健全管理制度,加快资产入账。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出台《云南省公路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省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计价和入账管理的审议意见,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清单,提高资产入账率。

  二、发挥监管职能,提高编制质量。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指导部门检视自身不足,进一步规范各项管理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动问题整改,有效提升报告编制的真实性。抽调各州市财政局专家对部门报送的数据和分析材料进行交叉审核,现场指导部门修改完善,有效提高数据质量。同时,与资产月报和上年度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数据差异变动原因,查找工作短板总结经验,为工作部署提供决策支撑。 

  三、加强日常管理,强化业务培训。认真落实财政部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州市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督促部门完善资产卡片信息,规范会计核算,切实做到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加大资产月报审核力度,不断提高编制质量,夯实数据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资产系统融入预算一体化。采取线上方式“一竿子到底”直插基层,对全省2万多名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详细解读编制重点和易错点,确保工作不折不扣落实。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以报告质量促工作提升,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优化资产配置,大力盘活国有资产,积极推进共享共用,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扎实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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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