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财政:“三点发力”强化资金监管
怒江州财政局结合“清廉怒江”建设和“清源行动”,找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三个“发力点”,完善预算监督、执行监督、评价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制衡机制,加强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评价等全过程的监督,多方位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安全、规范、高效用好财政资金,促进财政平稳运行。
细化预算编制,找准“出发点”。印发《关于编制州级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内部管理》等文件,及时谋划新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预算编制,坚持“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以收定支”原则,合理安排支出规模,严控经费追加,监管关口前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2024年州级部门公用经费压减10%,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三保”。加强日常管理,强化预算执行,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建立“支出预算余额控制支出指标余额、支出指标余额控制资金支付”的控制机制,实现预算管理业务和事项有效衔接、相互制衡,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全州预算管理更加严格规范。
强化执行监督,找准“关键点”。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建立预算执行通报机制,实现预算执行与资金安排紧密挂钩,切实发挥直达资金监控和预算执行监督模块预警功能,充分利用系统监控“警报器”。目前,怒江州全州实现预算单位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全覆盖,预算管理一体化动态监控系统内设76项事前监控规则,实现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全方位监控。通过强化事前过程管理,对预警的每一笔资金的政策依据、支付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逐级审批,及时发现不合规支出,发挥规范、纠偏、警示、威慑作用,从源头上防范了财政资金支付风险,预防和减少违规问题的发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深化绩效评价,找准“落脚点”。以“制度建设年”“质量管理年”“效能提升年”“清源行动”整治等为抓手,制定和修订完善管理机制,夯实绩效管理基础,延伸管理环节,打通预算绩效管理链条,规范流程。建立州县乡纵向联动,人大、财政、审计等部门横向协同评审、联动工作机制,牵住重点项目的“牛鼻子”,做实做深重点评价。2023年重点聚焦乡村振兴、养老保险、交通、住建等多个领域,对9个项目及6个部门整体支出财政资金10.93亿元开展重点评价,重点评价项目从一般公共预算拓展到社保基金、政府性基金,涵盖“三本预算”,从项目、资金和绩效管理等三个方面共查找出83个具体问题,提出68条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倒逼机制,实现财政资金从源头到末梢的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将监管触角直达“最后一米”,最终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把钱花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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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