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贵川三省积极推进赤水河流域
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签订工作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财政部等四部委《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12月2日,云贵川三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召开第二轮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磋商会议。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领导以视频连线方式参加了会议。
会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与会领导就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推进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等工作作了指示要求,云贵川三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和昭通市就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情况进行汇报交流,深入总结首轮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取得的积极成效和有益经验,并就第二轮补偿协议相关条款开展具体磋商。
会议指出,2018年云贵川三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署《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来,三省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深入人心,立法保护、规划引领格局逐步形成,协同共治、联防联控机制更加完善,示范引路、辐射带动效应不断深化,补偿资金逐年清算划拨落实到位,首轮补偿机制成效显著,充分调动了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地区保护治理赤水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初步形成了保护成本共担、效益资源共享、相互协同监督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良好局面。
会议认为,推进第二轮补偿协议签订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和对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更是积极推动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云贵川三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将继续深化合作,积极推进第二轮补偿协议签订工作。
会议明确,云贵川三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引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责任共担、效益共享的原则,强化区域间联防联控、流域共治和产业合作,进一步创新补偿模式、延长补偿期限、适当扩大补偿资金规模,探索实施“资金+产业链共建”的多元化补偿方式,积极打造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综合补偿新样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典范、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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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