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财政局“三落实”“三强化”深入推进财会监督责任体系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会监督的工作指引,塔城地区财政局“三落实”“三强化”,求真务实,全面深入推进财会监督责任体系建设。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工作要求及地委工作安排。切实践行财会监督工作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综合运用检查核查、评价监测、调查研究等方式开展财会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
二是落实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工作。构建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等监督主体与财会监督横向协同工作机制,抓好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严格执行财会监督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内外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压实财会监督责任,畅通财会监督信息渠道,健全财会监督政策衔接。
三是落实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工作。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本级财政工作首要任务来抓,聚焦财政改革落实举措,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围绕重点任务查处突出问题,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切实形成“高压线”意识,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牵头组织,统一领导,以务实精神运行财会监督,做好财会监督相关部门的任务关联和责任分配。明确财政、纪检、审计主体责任和职责,确保各相关部门思想认识“零偏差”,行动“零时差”,切实保障财会监督“规定动作”一项不落。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入手,协同建设发展行业部门财会队伍,重点保障专业岗位的实质专业性,确保专业人员从事本专业,专业人才担任专业岗位,做强专业名片,切实解决监督缺位、监督发散、监督不力问题。
六是强化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培养专业人才的宗旨,抓财政普法骨干培训,抓部门财务人员会计继续教育,抓行业部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同时进行全方位考核,针对学习成果不显著,不想学,不会学者,分类进行引导,通过做好日常沟通宣传工作,转变其思想认识,提升其学习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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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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