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和财政厅共同部署推动2021年
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和财政科技预算执行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依靠科技创新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各项部署,落实中央关于“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的政策要求,近日,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共同召开2021年“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和财政科技预算执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科技计划管理和财政科技预算执行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
会议指出,各地(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保证实现“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的同时,各级科技部门还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实施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确保财政安排的科技投入能够接得住、用得快、用得好,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对推动科技创新、带动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的重要作用。
针对当前各地科技经费投入和预算执行的情况,财政厅副厅长艾新鲁同志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坚决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科技领域的重大政策,确保落实科技经费投入,更好发挥财政经费服务保障和政策导向作用。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科技支出责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把科技创新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建立稳定增长机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方案要求,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只增不减。三是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保障预算安排的各项科技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通过资金的使用反映工作的成果。
针对当前各地科技计划管理工作,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帕尔哈提·加拉力同志指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推动科技创新,实现新疆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理清工作思路,切实发挥好科技计划的重要作用,提高科技项目的实施成效。三是要优化经费管理,用好有限的财政科技经费,确保发挥出最大的效果。四是要抓好重点领域,通过政策支持和工作推动,实现科技工作新突破。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6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