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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经自治区国资委摸排统计,2012年底,新疆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43户,资产总额1290.28亿元,利润总额21.15亿元,一级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户数占比6.98%。2019年底,区属企业49户,总资产5282.05亿元,利润总额29.32亿元,一级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户数占比6.12% 。2013-2019年区属一级企业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3户,区属二级企业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54户。

  一、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做法

  (一)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顶层设计逐步完善。根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及《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结合全区国有企业实际,配合自治区国资委起草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2017-2018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连续两年安排国有企业兼并重组资金共计2000万元,支持26个国有企业兼并重组项目,推动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三)大力实施股份制改革。通过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鼓励具备条件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等不同渠道实现上市。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上市引导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有关企业股份制改造、赴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等工作。

  二、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仍待加强。与内地省市相比,改革整体力度还不大;各地州市、各企业改革推进不均衡,部分企业守成意识强,主动改革的积极性不强。部分混合所有制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外部董事制度尚未建立,决策机制不科学,决策失误风险较大,经营机制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二)企业上市数量少,资产证券化水平低。目前全区国有企业上市数量少、资产证券化水平低,有待进一步挖潜创新、不断培育后备企业,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推进国有资本证券化。

  (三)企业管理和专业人才匮乏。由于区属企业产业端位不高、理念和人才等原因,使得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核心竞争力不强,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企业家队伍建设缓慢,企业家精神发挥不足,企业各类人才极为缺乏,人才兴企战略需要进一步强化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

  (一)分类混改。鼓励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积极引进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承担政府战略任务、重大民生项目或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引导水电气暖、公共交通、公共设施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公益类国有企业规范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分层混改。积极探索在集团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国家和自治区有明确规定的特定领域,坚持国有资本控股,形成合理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在其他领域,鼓励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形成股权结构多元化、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

  (三)推动上市。继续落实好自治区企业上市引导政策,加大对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工作的支持和引导,促进企业加快上市、挂牌、融资步伐,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更好的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兼并重组。支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监管企业中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对本级企业之间以及与中央企业、兵团企业及其他所有制企业跨境、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实施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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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