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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政更大力度支持“投资于人”

  2026年3月13日 来源: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围绕稳岗就业、积极生育、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聚焦就业规模较大、失业风险较高、吸纳就业弹性较大的企业和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真金白银”惠及经营主体和个人,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鼓励企业稳岗留工。2026年期间,对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开展职工培训,并稳定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企业按每人800元标准补贴;对吸纳本行业内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每人2000元标准补贴,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对首次为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并缴费的平台企业按缴费额10%给予企业社保补贴,鼓励平台企业更多与新就业形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是支持拓展就业岗位。2026年期间,对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给予补贴,激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对新竣工投产企业根据招用人数分档给予招工补贴,单户企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补贴,激励企业用工。对旅游、托育、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2026年裁员率低、2027年用工人数增加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奖补,进一步推动就业岗位挖潜扩容。在农业技术助理、医疗卫生辅助等领域,新开发3万个政策性岗位。对家政服务业企业为从业者购买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予商业保险补贴,增强灵活就业人员从业保障。 

  三是支持转岗培训提能。2026年期间,按照“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上岗就业+就业服务”模式,组织失业人员开展转岗培训并安排岗位的企业,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自主参加培训取得证书,并实现对口就业创业的,给予全额职业培训补贴,提高自主就业能力。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相关企业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成功推荐就业的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充分发挥机构促就业作用。 

  四是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对开发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且未裁员的有关企业按照15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兜牢就业底线。实施由就业服务专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结对服务一家重点企业的“3+1”结对帮扶机制,增强就业服务精准性、可及性。 

  五是支持引导积极生育。支持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对落实生育休假政策的用人单位,按照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二档给予成本补助。2026年6月起,对我省户籍孕产妇,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生产且新生子女落户四川的,生育合规医疗费在限额内全额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六是促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对已在岗和新入职且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1年的,按学历程度分年分档发放1万元至2万元的一次性入职补贴,加大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吸引力度。支持养老护理员提高职业技能等级,对新取得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且在岗的养老护理员,分年分档发放0.3万元至2万元的一次性职业技能等级补贴,支持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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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