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政多措并举激发创业活力
2025年6月3日 来源: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
近日,四川省印发《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创业关键重点环节,通过强化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减轻创业资金压力。
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将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上限由400万元提升至600万元,提标部分由地方财政给予贴息,进一步增加创业担保贷款供给。优化担保基金运作模式,实行担保基金市(州)统筹并建立动态补充机制,探索推广“政银担”合作新模式,充分发挥专业机构运营管理优势,增强风险管控水平,财政通过保费补贴、业务奖补予以支持,提升创业者贷款可获得性。
二、优化创业补贴政策,精准发挥激励作用。
扩大政策享受对象,在原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基础上,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增纳入创业补贴覆盖范围。调整补贴发放方式,将创业补贴由一次性定额补贴调整为根据创业规模、创业所处阶段、吸纳就业人数等分阶段补贴,提升政策实施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税收金融支持,助力初创企业发展。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的限额扣减有关税费。强化基金引导作用,加大政府投资基金对创业项目和就业带动力强的项目支持,突出投早投小投长期,积极投资种子期、天使期的初创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创业扶持基金,吸引更多资本为创业者提供股权投资等服务。
四、健全创业支持体系,增强创业内生动力。
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将创业培训覆盖对象扩大到所有有创业需求的劳动者,并根据不同业态、不同阶段实施差异化创业补贴政策;围绕重点产业链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开发特色创业培训项目。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对重点群体返乡入乡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可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对返乡入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购置农机设备、兴办养老托育机构等,给予一定补贴。支持创业企业人才引育,将创业企业人才需求纳入地方引才范围,在职称申报、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倾斜;对海外留学回国人才来川创办企业,根据评审结果给予10-30万元资助。
五、强化创业服务保障,打造良好创业环境。
搭建创业资源对接平台,支持开展“天府杯”“创客中国”等创新创业赛事,营造鼓励创业社会氛围;对获得国家级大赛金、银、铜奖并在川落地发展6个月以上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的落地补贴,促进优秀创业项目加快成果转化。加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鼓励各地盘活闲置资产,打造特色化创业载体,采取减免租金、物业费用等优惠政策吸引创业项目入驻;完善创业孵化基地补助办法,根据入驻项目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给予奖补。建立创业失败救助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加强创业领域商业保险产品开发;对创业失败者,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创业者基本利益,解决其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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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