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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全面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

  2024年1月10日 来源: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民医保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党的十九大基于新时代“两步走”战略目标,作出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医保事业改革进入快车道。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厅闻令而动,坚持以推动制度改革为基础、加大资金投入为支撑,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面推进四川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 

  一、推进医保省级统筹,有效均衡基金地区间差异 

  202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对四川省健全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基本医保制度提出最新要求。提高基本医保统筹层次能够有效均衡地区间医保基金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制度平稳可持续运行。为稳妥推进四川省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省财政厅主动作为,会同省医保局、省税务局全面收集整理了省内各地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多维度、多指标分析全省基金运行状况,在广泛调研和意见征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四川省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方案。该方案目标明确、任务清晰、特点鲜明,充分考虑四川省各地基本医保政策差异大、短期内难以统一的实际,确定四川省医保省级统筹从调剂金式模式开始,通过预算统一管理、基金集中调剂,逐步平衡地区间基金结构,推动各地医保收支政策逐步统一、合理提高待遇水平,最终实现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保障更加公平、优质、高效。 

  二、巩固待遇保障水平,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省财政厅始终把支持医保制度改革作为重要工作目标,2023年已累计投入医保相关补助资金超过400亿元,持续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能力。目前,四川省职工和城乡居民两项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0%以上。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健全,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六类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达到100%、综合救助比例超过50%。预计实现基本医保基金收入超过1650亿元,拨付医保待遇支出超过1400亿元,有效保障全省超过3亿人次基本医保待遇及时足额兑现。 

  三、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切实降低群众医疗费负担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的重要手段。省财政厅围绕省政府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医保部门,有序推进四川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23年,四川省22个统筹区,已全部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其中20个地区已完成实际付费,实际付费覆盖率超过90%。从实际效果来看,开展实际付费的地区,统筹基金住院支出增幅和住院次均费用增幅全部收窄,部分地区患者住院次均费用首次出现下降,极大地缓解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减轻了医保基金支付压力。 

  四、完善监管制度体制,全力保障基金安全可持续 

  医保基金是支撑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省财政厅一直把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民生保障重大任务,坚决按照国家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相关要求,积极发挥部门职能,全力支持相关改革任务落地落实。2023年,省财政厅投入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经费超过1000万元,通过支持医保部门购买服务以及建设智能监控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基金监管,切实增强监管力量,有效实现全省范围内医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控和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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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