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财政局主动加码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
一是保持财政资金投入强度。积极争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级补助资金,2022年安排下达上级资金2073万元,有效确保投入力度不断、总量持续,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持续做好本级财政对乡村振兴方面投入占比,统筹安排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2600万元,同比增长3.17%,多层次保障资金。
二是拓宽涉农资金筹资渠道。坚持财政资金投入为引导,全面发挥农交、农担、农投“新三农”助推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其中:积极推广“政银担”、“政企银交担保”、“全产业链利益共同体”等多种金融服务模式,有力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立综合金融服务站;引导融担公司提高对“三农”普惠金融领域服务水平。
三是加快衔接资金支出进度。严格落实上级补助资金管理要求,推进“项目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协同乡村振兴部门加强衔接资金管理,通过“月调度、月研判、月通报”机制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并及时录入原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密切跟踪防返贫监测系统数据录入质量,切实提升衔接资金的使用绩效。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理念,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延伸项目资产管理触角。以扶贫资金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为主线,以扶贫和乡村振兴项目为主题,加强对历年来的扶贫和乡村振兴项目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开展资产确权,落实后续管护,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主体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确保扶贫和乡村振兴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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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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