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财政多措并举助推乡村振兴
财政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和支撑,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22年,市财政以政策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市乡村振兴的总目标和总要求,坚持科学协调,全面支持乡村振兴。
一是树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委有关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重点开展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专题调研,进一步梳理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资金、项目等情况,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保障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是坚持乡村振兴战略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继续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重点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2022年,全市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乡村振兴24.64亿元,较上年增长11.80%。严格按照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要求,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投入比例。
三是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建立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投入机制。持续加强对中江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倾斜支持,现已统筹全市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0.91亿元,支持中江县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
四是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2022年,市财政年初预算1000万元,落实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财政奖补政策,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有效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政策,发挥好农业保险在“三农”风险管理中的“压舱石”“稳压器”的重要作用。
五是统筹债券资金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积极配合市级部门争取中省涉农项目和用于乡村振兴的专项债券资金,与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共同形成合力,积极指导项目单位并给予政策支持,对“一案两书”等资料编制审核把关。建立专项债券工作联动协调机制,严格落实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责任,切实发挥好债券资金的效益。
六是加强管理提升涉农资金绩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涉农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推动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加强日常工作中对农业农村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分析。进一步压实资金监管责任,构建安全、高效的涉农资金监管责任体系,建立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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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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