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财政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持续拓宽投入渠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并做好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统筹衔接,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持乡村振兴实际投入高于上年。2022年,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乡村振兴27.6亿元,占比达到5.4%;土地出让收入安排乡村振兴30.2亿元,占比达到5.2%。
二是构建多元投入格局。用好2亿元的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提升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力度,同时综合运用“农贷通”贴息政策,对大宗粮食种植等贷款项目给予贴息。市财政累计安排8亿元,组建规模100亿元的乡村振兴基金,进一步发挥“放大”效应,撬动社会资本更多投入农业农村。科学测算财政支出责任,全力保障总投资125亿元的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实施。
三是提升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全面实行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允许区(市)县根据当地农业农村发展需要,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设立1.1亿元规模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考评激励资金和1.4亿元规模的现代农业园区奖补专项资金,激励区(市)县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投入。落实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财政农业农村方面资金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涉农资金和完善涉农政策的绩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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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