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隆昌市积极做好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2021年,隆昌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推动农村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一、做好资金投入保障。按照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等相关工作要求,隆昌市财政局通过争取专项、优化存量、安排增量、增加总量等方式,全力保障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投入。截至目前,到位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708.73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6974.73万元,内江市级资金84万元,本级资金1650万元,总体衔接资金投入较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1380.56万元,增幅18.84%。
二、优化财政支持政策。一是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隆昌实际,研究制定隆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监管。二是持续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过渡期内,优先满足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借款需求,原则上每户不高于1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在满足借款需求且基金有余额的情况下,可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是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在过渡期内,对3年期以内、5万元(含)以下,以及按政策规定续贷和展期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继续按不超过5%的年利率给予财政贴息,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截至目前,新增贷款29户、发放贷款105.65万元,一、二季度实现财政贴息5.65万元。四是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按每生每年3000元补助标准执行,支持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截至目前,已向613名学生发放补助资金91.95万元。五是建立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创新采用“防贫保”模式,初步设立100万元的“防贫保险金”,由保险公司作为承接主体经办服务,瞄准因病、因突发意外、因学、因灾、因残等致贫返贫因素,对动态出现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进行返贫保障,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与市乡村振兴局沟通配合,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积极组织镇(街道)申报项目需求,储备2021年项目178个。资金下达后,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筛选,科学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做好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确保资金落地落实。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补短板”、公益岗位补助、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等,将产业发展作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重点,安排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3704.98万元,用于柑桔、稻渔、花椒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及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占到位中央和省级资金的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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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