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管好用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近日,省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分配下达内江市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828.23万元。为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职,对资金分配、下达、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精准。
一、做好资金分配下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他实施条例,内江市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后30日内将资金下达各县(市、区)。根据资金下达数,由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按程序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根据审定的分配建议方案,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下达资金,并将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截至目前,全市执行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4813.85万元,执行进度为13.44%。
二、加快项目储备实施。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的重点,结合乡村需求,聚焦监测帮扶、产业就业、乡村建设、基层治理等方面,建立了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从项目库中选择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入库项目440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292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3个,以工代赈项目8个,其他127个项目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雨露计划、易地扶贫搬迁、公益性岗位补助等。已启动实施207个项目。
三、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管理理念,将衔接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做到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贯穿全过程。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绩效目标,严把审核关。预算执行中,加强资金使用跟踪督促指导,对资金使用支出不合规,偏离绩效目标的,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预算执行完毕后,开展绩效自评或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评价,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