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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六条措施”助推财政评审提质增效

  广元市财政局聚焦财评工作发现的突出堵点、难点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制定出台“六条措施”,切实推动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评审提质增效。

  一是进一步压减财政评审时限。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造价审查结果与财政评审互认规定。在送审要件齐备前提下,投资2000万元(含)以下项目、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项目、5000万元以上项目评审完成时限分别压减至5个、10个、20个工作日,平均压减时限30%。

  二是容许要件资料承诺补齐。采取送审资料容缺评审,项目只要具备概算批复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即可送财政评审,其他要件资料建设单位书面承诺在出具正式评审报告前补齐即可。

  三是限时回复评审意见和出具报告。压实建设单位、评审部门主体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性回复全部意见。财评单位接到书面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审报告。

  四是前移重大项目财评关口。加强与行业部门沟通协作,市本级重点民生项目、累计使用政府性投资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单个项目获得立项批复后,市财政评审中心提前介入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

  五是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要求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履行指导监管等职责,加强对建设单位项目勘察设计、造价编制等前期工作进行监管复核,在项目送审前解决好施工图设计不科学不合理、虚报冒算等问题,最大程度避免送审后反复调整设计、延误评审时间。

  六是实行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对财评过程中发现的违反行业操作规范、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等行为,一律公开通报。对建设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指导职责不到位,导致项目评审时间延误、不按规委会审定意见设计、审减率超过20%等问题,一律将相关情况向分管市领导、驻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书面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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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