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完善政府采购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机制,中江县财政局多措并举,着力营造“标准高、审批少、速度快、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一是下放采购自主权,提高采购效率。试行在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意向,统筹全年工作安排确定采购需求,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根据《德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和商城直购范围的通知》(德市财采〔2021〕3号),同一品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同一预算年度内)达到政府采购标准且低于30万元的,采购人可以自行选择网上竞价或电商直购执行模式,缩短采购时间。2021年底前在全域全面推广网上竞价及电子商城,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
二是完善采购内控制度,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梳理和评估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中的风险,明确标准化工作要求和防控措施,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体系。要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建立健全验收制度,严格落实履约验收责任,对采购结果负责。采购人无故拒绝、拖延签订合同或支付资金的,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约定范围要求的,县财政局将视情况予以约谈、通报、暂停采购计划备案等处理。
三是推进采购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细化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县财政局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县级主管预算单位要督促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均统一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包括采购计划备案、合同备案和全流程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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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