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为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有效解决项目建设滞后、结转资金规模大、盘活存量资金成效差等突出问题,凉山州财政立足实际开展工作,统筹各部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加快项目实施。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强化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做好项目选址、征地、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切实提升项目成熟度。加强项目库建设,规范立项依据、预算需求等要素。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未纳入预算项目库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部门统筹力量,挂图作战,加快项目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责任制,针对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未完成既定目标的项目适时进行通报。
二是严格资金监管。加大资金分配督促力度,州财政局在法定时限内抓紧批复预算、下达专项预算,各部门及时提出新增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专项预算资金分配方案,对超过法定时限30日仍未分配的,提请同级政府进行督促、通报和约谈。加大对部门资金支出督促力度,资金下达后1个季度未开工、资金支出缓慢的重点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督促,未纳入重点项目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督促;2个季度以上(含)未开工、资金支出缓慢的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请同级政府进行督促、通报和约谈。
三是逗硬奖惩措施。严格存量资金收回,对财政尚未分配到部门并结转1年以上的转移支付资金;各县(市)年度末尚未分配的年度预算安排的保留预算资金、当年未用完的基本支出、项目结余资金、结转1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和其他符合存量资金清理范围的资金,县(市)未及时收回的;县(市)收回后重新安排、支出进度仍然缓慢的项目资金;各县(市)、州级各部门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项目,资金下达后3个季度以上(含)未开工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州级财政。收回资金一律不再返还相应县(市)和州级部门,并实行定期通报约谈。强化激励约束考核,将县(市)资金支出进度、存量资金盘活情况纳入州对县(市)财政管理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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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