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多向发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事关地方财政稳健运行和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一直以来,广元市坚持将债务管理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多向发力、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
一是守住举债红线,不断降低债务率水平。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要求,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依法依规举借政府债务,对政府性债务实行规模控制、限额管理,严禁通过其他任何方式举借政府债务。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做大分母,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全市政府债务率水平持续降低,政府债务风险保持在绿色等级,隐性债务风险持续下降。
二是加快项目实施,提升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制定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财政资金4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预算评审,未经评审项目不得对外招标和采购,财政部门不予拨付工程款。对审计等监管部门发现的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做实债务化解,全力完成目标任务。落实化债主体责任,市政府及时将年度化债任务下达至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严格执行财预〔2019〕158号关于隐性债务变动相关要求,实行变动程序和资料线下预审、线上核查,做到规范真实化债;加大预算资金保障力度,在“预算安排偿还隐性债务资金不得低于当年财力的5%”的基础上,将需刚性兑付、无资金来源的隐性债务纳入当年财政预算,今年全市纳入预算偿还隐性债务资金13.31亿元。
四是强化过程管控,做好专项债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管控。对专项债实行在线监管,加强资金拨付审批力度,按照项目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初审、财政部门复审、金融机构复核流程审批使用债券资金,确保支出真实、准确。
五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纪律监督。召开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会议,对债务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由财政、发改部门牵头抓总,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项目和债务单位具体实施的债务管理体系;将债务管理水平纳入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目标考核,不定时开展债务管理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促进全市债务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