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探索“3443”工作法突破村财管理瓶颈 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在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大竹县紧扣村级廉政风险点,在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村级财务管理新模式、新办法,总结提炼出“3443”工作法,推动村级财务管理晒在“阳光”下。
一、强化“三大保障”
从实际出发、从体制入手、从机制创新,理清县、乡、村(组)管理体制,配套加强人员、经费、等支撑保障。一是强化机制保障。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总结制定《大竹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细则》,提升现有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由纪委监委牵头,构建财政局主导、农业农村局参与、乡镇(街道)主办、其他部门配合的协同联动机制,定期摸底排查村级财务运行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建立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查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强化人员保障。2011年,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了大竹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办)成立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村级设立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构建起县、乡、村三级层级负责的运行监管体系。纪委监委从下派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中统派骨干到村(社区)担任纪检员(兼监察信息员),推选为监督委员会主任,实现监督力量“三职合一”。三是强化经费保障。由县级财政全面保障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的日常运转,将“三资”管理工作经费162万元纳入乡镇(街道)年初预算,按5000元/村的标准进行安排。
二、规范“四项管理”
先后出台《大竹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全面推行代理服务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范了四项管理。一是规范代理记账管理。2020年,成立了大竹县代理记账协会,并制定针对会计人员的五年培训计划,提高代理记账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代理记账网络平台,为相关单位答疑解惑,及时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二是规范财务支出管理。村组所有开支均需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认可,村级报账员、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主任、乡镇责任领导审签。大额支出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并报乡镇代理中心备案,作为授权支付依据。三是规范建设项目管理。针对乡村振兴领域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定了项目申报、实施方案、项目招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款项支付等具体流程,做到环环相扣。四是规范产权交易管理。制定资产资源拍卖、招标、采购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程序规则,明确产权交易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账务处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凡有交易事项,须做到项目、程序、交易现场“三公开”。
三、搭建“四个平台”
一是建立“银村直联”平台。与县农商银行合作,积极推动“大竹县农村集体‘三资’综合监管平台”完成升级改造,建立“银村直联”平台。升级后,平台包含村(社区)集体资金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资源管理系统等8个子系统。二是建立“三资”核算平台。投入73万元,在全县各乡镇统一配备安装了“三资”管理软件,建立“三资”核算平台,对村、组的资产、资金、资源进行统一代理核算。三是建立“阳光惠民互动”平台。纪委监委打造了“大竹县阳光惠民互动平台”,将惠民资金发放、民生项目建设、农村“三资”管理等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四是建立“农村资产资源简易交易”平台。各乡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负责指导、帮助、监督农村资产、资源承包、租赁、流转、处置、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的交易、招投标等服务工作。
四、严格“三项监督”
一是日常监督到位。各乡镇(街道)每月上传记账凭证,每季度上报财务报表;财政部门每年组织财务交叉检查,并利用监控平台进行实时监督;年终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严格通报批评,并扣减当年工作经费。二是审计监督到位。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条例》规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分五年完成全县324个村级(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三是纪律监督到位。县、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立警示教育诫勉谈话机制,对日常运行管理中出现的轻微违纪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涉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按程序严肃查处,并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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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