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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积极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乐山市财政局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深化财政法治标准化管理,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法治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贯彻落实市委领导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观念的批示,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强调深刻把握讲话要义,树牢“学法律就是学业务,抓法治就是抓工作”的意识,提高财政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今年以来党组会前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规政策。

  二、稳步开展各项财政法治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理财。自觉落实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依法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预决算、预算调整方案等,定期汇报预算管理等重大事项。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加强收入组织;优化支出结构,开展公用经费定额体系改革,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逐步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强化政府公共法律服务,实行市级律师咨询(服务)集中统一采购,有效节约财政资金。积极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具体问题,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制定了《乐山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乐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是加强财政监督工作。按季通报“一卡通”核查情况,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执行到位。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加强单位财务核算监管。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流程标准、执法文书标准,对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信息公开告知书开展法制审核。制定《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审核相关工作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行政处罚法制审核相关要求。

  四是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将新出台和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整理成学习简稿和考试试题,录入教育培训系统供广大干部学习和考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提升财政干部能力水平。

  三、加强法制宣传培训

  一是加强财经法规宣传。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积极组织开展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征文等活动。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策宣传。建立乐山市财政政策法规数据库,便于财政干部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时了解财政政策,强化收支管理,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二是“请进来”开展行政处罚实务培训。组织召开全市财政系统行政处罚实务培训会,邀请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作专题培训。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增法条、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并结合案例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流程及重点环节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提高财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三是“走出去”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培训。开展全市公安系统严肃财经纪律培训,深度分析乐山当前面临的财政形势,结合实例对最新、最实用的财务工作“工具性”文件进行详细解读,对公安系统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预算管理、项目管理及辅警人员管理等事项提出合理建议,积极引导公安系统实现由财务管理向政务管理转变,进一步提升财经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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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