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兜底资金保障
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雅安市各级财政认真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保障。雅安市各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008.39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6320万元、市县资金2688.39万元,用于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等人员救助,为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二、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体各项补助。一是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疫情防控期间,累计为我市城乡低保对象82325人次,发放救助补助资金2799.78万元,其中为1224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救助补助金1212.67万元。对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81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0.41万元。二是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各级财政下达临时价格补贴资金563.75万元,对城乡低保群众、特困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66.7万元。三是各级财政下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44.69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2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19.69万元。对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744.59万元。
三、落实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资金。各级财政下达就业创业补助资金7819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以及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等。保障了实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及时将受疫情影响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对无法实现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给予一定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其中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同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发个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3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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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