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财政足额保障中小学班主任待遇
为加强山西省晋中市中小学班主任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班主任教师工作积极性,根据山西省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山西省晋中市认真贯彻政策,积极落实要求。
一是今年山西晋中财政联合教育部门下发了《关于落实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按照500元/月/班的标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资金由学校依据实有班数,按照每班每月500元、每年12个月的标准核定,由财政纳入学校部门预算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学校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形式支付给班主任。原实施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不再重复发放。
二是为规范市级教育津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山西晋中财政联合教育部门制定出台了《晋中市级中小学班主任津贴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班主任津贴使用管理遵循专款专用、讲求绩效、公开透明、依法监督的原则,确保班主任津贴管好用好。
三是山西晋中财政严格按照规定500元/月/班的标准落实班主任津贴,经费预算足额安排,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2021年,市直学校班主任津贴(含辅导员津贴)231万元已足额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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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