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及山西省出台鼓励企业开发利用煤层气的财政补贴政策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申报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我国正式启动了煤层气(瓦斯)补贴工作,对企业抽采煤层气用于民用燃气、锅炉燃料、汽车燃料、化工原料、非上网自用发电等方面给予每立方米(折纯)0.2元的补贴。对此,山西省也制定鼓励政策,对开发利用煤层气(瓦斯),省财政补贴0.05元/立方米。
据测算,预计今年山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企业将享受到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1亿元,将极大地促进煤层气在民用燃气、锅炉燃料、汽车燃料、化工原料等方面的开发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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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