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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资金投入方式 全力助推精准扶贫

  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既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内容,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精神,2016年起,我省在30个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在全省39个县(市、区)全面推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助力脱贫攻坚奠定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一、做法及成效

  近两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重要决策部署,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多措并举全面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按照中央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的一系列政策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倾力抓,各试点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督导;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涉农部门配合抓的良好格局,牢固树立了各级、各相关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全力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大局意识。

  二是全面归并分类,合理确定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按照“多个渠道进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对现有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除补贴类资金、生产救灾类资金外,对资金使用目标、投入方向、管理方式相近或类同的有关涉农资金进行重新归并和分类,对归并分类的资金进一步明确支持对象、扶持环节、投入重点、资金用途等,在中央规定可以整合的20类资金的基础上,对省级安排用于农牧业生产发展和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中目标相近、投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17项目资金进行统筹整合,把“零钱”化为“整钱”。

  三是推进简政放权,充分赋予县级自主权。按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管不管实施”的要求,省级在资金分配上实行“大专项+工作清单”模式管理,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到县,项目选择权、安排权、使用权一并下放到县。试点县按照“渠道不乱、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的原则,从资金分配环节入手,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主体作用,建立了财政部门内部协商整合机制、财政与涉农部门之间协商整合机制、涉农部门之间的协商整合机制,有效解决了资金安排“碎片化”和项目安排“重复化”的问题。

  四是注重精准发力,着力增强县级自我发展能力。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围绕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为出发点,按照资金使用对象精准、资金投向项目精准、资金分配管理精准“三个精准”要求和脱贫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建立完善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依据上一年度末执行数编制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从贫困村的实际和发展预期考虑,通过搭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生态保护等资金整合使用平台,以项目为载体,将相关涉农资金在使用环节进行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配置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五是严格管理,着力从规范管理上提升使用效益。按照“既要整合,又要管理”的要求,注重制度建设和执行,健全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规范预算执行,项目建设全面推行专家评审制、公开公示制等管理方式,促进资金分配客观、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促进财政资金在阳光下安全有效运行。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建立整改反馈机制,建立健全以绩效考评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探索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切实提高了资金管理水平和效益。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开展的两年以来,全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累计达288亿元,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规划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据统计,2016年实现6个贫困县摘帽、404个贫困村退出、11.9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7933元增加到8650元,增幅为9%,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在试点工作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各级各相关部门通过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等方式,边干边学,不断总结试点经验,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还需加强。个别地方领导对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上缺乏主动性,特别是对如何整合、整合后如何精准使用,思路不多、落实不力;有些涉农部门缺乏大局意识,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产业扶贫周期长。由于地域环境、气候条件和传统生产,经营理念的影响,特色农牧业产业结构单一,产业化水平不高,产业链条短,科技贡献率低,品牌效益不突出,产品竞争力不强的情况突出。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小,带动优势不明显,农牧民组织化程度还不高,产业扶贫周期长,见效慢。

  三是资金管理还不够规范。项目前期不扎实、预算执行慢、资金结存大等问题依旧存在,特别是按照“四到县”的要求,财政资金切块下达到县、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项目管理权下放到县、责任落实到县以后,部分试点县接不住、用不好、管不严,致使宝贵的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大打折扣。

  针对以上问题,省政府及时组织召开全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全省各地各涉农部门在充分分析借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着重抓好“三个精准”全力规范统筹整合。一是在强化组织领导中体现精准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继续落实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省负总责、县为实施主体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县级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各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各级涉农部门进一步按照各自分工,进一步针对贫困村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上下衔接,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实施集中攻坚。二是精准实施扶贫项目。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任务和“1+8+10”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主动做好整合资金与扶贫规划、各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谋划好立足当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项目,安排好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急迫问题的项目,使整合资金全部投入到脱贫攻坚上,精准使用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上,加快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三是精准监管扶贫资金。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行的“大专项+任务清单”预算管理模式,对现行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做进一步修订完善,确保政策制度的无缝衔接,使部门分工、操作程序、资金用途、监管措施等更加规范化、精准化。在实施全程监管的基础上,强化考核和督查,全力确保资金阳光运行。同时,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监督问责机制,通过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推动工作落实、任务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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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