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立政府住房基金预算和执行体系
确保住房保障制度顺利执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性住房资金管理,保证住房保障资金的归集、使用,实现各类住房资金统一归集、统一核算、统一使用,便于住房建设、保障的资金集中管理,便于今后对其他新增加住房保障性资金的管理使用,青岛市财政局决定自2009年起建立市本级政府住房基金预算和执行体系,将各项住房资金统一纳入市本级住房基金,进行统一收支、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青岛市本级政府住房基金预算管理体系,分为收入和支出两部分。通过建立政府住房资金收支预算制度,可以改变各项资金分别在预算内、财政专户进行收支管理与核算,管理形式分散,不利于统筹安排和数据统计,重复安排的现象。可以按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设置内部科目,专款专用,分别核算。可以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全面系统地政府住房资金收支情况,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从而为我市的住房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可持续性的财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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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