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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财政六项举措重抓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一是加强工程预决算管理。按照投资概算、建设工程进度安排项目预算,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凡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政策因素等原因确需调整原项目概算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做到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对超概算项目由区政府进行点名批评。

   二是做好工程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及时上报竣工决算,按程序进行决算审计。审计前,财政部门工程款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建设单位必须预留质量工程保证金,未经审计不得办理价款清算和竣工手续。对于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区财政局在向镇乡拨付补助款时,预留20%的工程款,待审计结束后拨付,防止因工程款核减造成已付款难以追还。

   三是加强基建项目资金管理。为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该区全面推行了政府投资项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支付过程中,认真审查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劳务和供货合同,并实地对工程量进行核对、把关,确保资金拨付进度与工程进度基本吻合。对施工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过区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意见,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四是对各公司和重点项目进行会计委派。对全区18家政府性投资公司、土地储备中心及11个投资1亿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委会计委派,努力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同时,严禁各公司借用、套用建设项目名义,违反规定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严禁截留、挪用、移用建设项目资金。

   五是大力压缩政府债务。为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规范债务资金管理,该区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公司严格执行债务审批制度,做到债务计划与项目建设计划相挂钩,并由区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单位到各政府投资公司和土地储备中心逐户逐项核实负债需求,使债务计划从各单位预报的133亿元压缩到实际负债66.4亿元,2009年债务率87.8%,负债率9.6%。

   六是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为减少资金沉垫,合理安排借存资金结构,督促各公司必须撤并无信贷业务往来账户。2009年下半年,各公司共撤消无信贷业务往来的银行帐户36个,有效规范了财务管理,降低了融资和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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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