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功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021年,兴安盟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功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兴安盟财政局积极动员本地区各级预算单位在“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以消费帮扶促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2021年全年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881.51万元,完成预留采购份额的94.50%。
二是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兴安盟财政局贯彻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强化政府绿色采购责任主体,加强监督管理,大力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工作,从2017年起连续5年绿色采购比例达到85%以上(远高于推进政府绿色采购设定的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80%以上的目标)。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引导激励作用,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2021年,兴安盟财政局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全年兴安盟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938.53万元,占全盟政府采购规模的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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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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