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试点旗县先行探索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
为全面提升兴安盟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旗县市层面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22年,兴安盟财政局积极探索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新思路,在扎赉特旗和乌兰浩特市,先行开展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旨在通过绩效评价试点,探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普遍适用的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和方法。
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是我盟打造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最后一环。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合理界定各方责任,协调各方力量,科学组织实施。在实施方式上,由两级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面推进,通过“上下联动,来增强评价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及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整改的及时性、严肃性。
在工作分工上,委托和聘请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员配合开展,有效解决财政部门自身力量不足,而第三方机构财政政策、知识结构缺陷的问题。从前期调研、设置指标体系、收集数据,到汇总分析、撰写报告、研究论证,整个工作流程,财政部门全程指导,确保评价高质量完成。
评价结果将作为上级财政部门安排对下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并据此进一步调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评价结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将有效提升基层政府预算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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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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