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河长制及河湖管护工作
按照辽宁省鞍山市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鞍山市财政局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河长制工作经费予以保障,重点用于河道清理、堤防维修养护、堤防巡查管护等工作。截至2022年7月,鞍山市财政局已累计下达省以上指标资金6842.7万元。其中,用于水库划界42万元、河湖清四乱资金112万元、河道退耕还河资金6145.1万元、水管员库管员补助资金543.6万元。
按照财权与支出责任相对应原则,落实市级河湖管护、监测、执法等经费,支持河湖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根据各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量,将相关经费纳入部门年初预算,2022年累计下达资金589.45万元。其中,用于大河堤防巡查和水管员工资359万元、辽河封育配套资金225.45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5万元。财政资金的及时拨付有力保障了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