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部署推进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
支付结余资金列支方式调整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有关要求和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省财政厅于11月30日召开视频会议,就做好我省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列支方式调整工作进行专项部署。省财政厅和各市及所属县(市)区财政局有关人员共计952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由权责发生制列支调整为收付实现制列支,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区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这次调整对于真实反映当年预算支出、增强预算编制统筹能力、规范地方预算管理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的高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时间进度,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今年完成调整工作。要做好调整后涉及的预算和国库相关业务处理,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科(处)室之间、同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之间以及上下级财政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盘棋”推进工作。对于调整后可能出现的财政支出规模下降等情况,要及时向同级政府、人大汇报,对改革原因和口径调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设计同口径可比支出增幅指标,并做好对社会宣传解读工作。
会议还对做好年底前财政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从抓好收入工作、严格预算执行、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做好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科学编制明年预算、提前谋划债券项目、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严肃财经纪律等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工作进展的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我省调整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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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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