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立失业保险政府责任分担机制
增强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
辽宁省2022年1月全面启动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省财政厅提前谋划,推动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政府责任分担办法,确保基金平稳运行,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增强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
一是建立省市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全省按照基金统一收支、管理分级负责、缺口合理分担的原则,建立权利义务对等、事权财权匹配、激励约束结合的省市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对失业保险基金全部支出实行缺口分担,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常规性待遇支出和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稳就业支出。二是明确分担比例。考虑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支付能力,设置8:2或6:4两档失业保险基金缺口分担比例。当全省基金滚存结余预计能够弥补当期收支缺口,为减轻各市负担,体现省级政府责任,当期缺口省和各市按8:2分担;当全省基金滚存结余预计不能弥补当期收支缺口,当期缺口省和各市按6:4分担。三是建立考核奖惩政策。设置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级,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前3名城市,由失业保险基金分别给予年度激励补助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用于减少失业保险基金缺口市承担部分,激励部分沉淀积累使用;对于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增加失业保险基金缺口市承担部分500万元,增加承担部分沉淀累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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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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