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紧扣“四个立足”做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近年来,宜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四个立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立足高起点,坚持预算编制有目标。严把绩效目标设定关卡,通过强化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同步审核,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据实编制科学可行的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内容相关、数值合理、措施可行并与项目资金规模相匹配,有效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有针对性的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培训,着力解决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不合理、不细化等问题,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逐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是立足严管理,坚持预算执行有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要求预算单位通过绩效系统开展预算绩效日常监控,跟踪监控当年绩效目标执行效果,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填报,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财政部门选取部分项目开展重点监控,重点关注绩效目标完成进度及存在问题,针对存在偏差的项目及时下发通知,督促单位进行纠偏。通过绩效监控“线上”实施,提高监控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实现部门绩效监控全覆盖。
三是立足抓重点,坚持预算完成有评价。为进一步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在财政资金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明确规定绩效自评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时间要求,切实提高自评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不断加大财政评价力度,积极探索不同领域、不同类型项目绩效评价,2022年拟围绕民生保障、健康卫生等重点领域和下级财政综合运行开展财政评价,逐步填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空白。
四是立足强结果,坚持评价结果有实效。严格评价结果反馈和问题整改,将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根据2021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将6700万财政资金收回总预算;强化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将财政评价报告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向政府、人大报告,进一步督促部门单位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确保评价结果应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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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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