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扎实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功能品质提升迈进,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吉安县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足额配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厕所革命”、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等专项补助资金,对整治村点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奖补。
一是整治村点的奖补。每个村点安排30万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村点编制规划,村内道路、户厕、供水、公共照明等设施建设和村庄“排水沟渠、河塘、搭靠三房(违章房、危旧房、废弃空心房)”等方面“脏乱差”环境治理等建设项目,配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奖补资金以村点为单位统筹使用(每个村点自筹资金每户不得少于1000元,投劳每户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奖补资金根据村点项目实施进展和实际完成工程量情况,分二批下拨至乡镇,各乡镇严格按资金管理使用要求拨付至各村点。
二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奖补。县财政按照全县农村人口人均不少于65元/年的标准预算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其中拿出人均10元/年的标准作为奖补资金对乡镇进行考核奖补。奖补资金8元/人用于绩效考核乡镇,按乡镇最终得分比例进行奖补;1元/人的资金用于奖补美丽庭院和最美清洁户,由乡镇负责评选推荐,评选涵盖乡镇所有行政村,6月、11月上旬各评选一次;1元/人的资金用于奖补5G+长效管护平台积分奖励,以县委农办名义表彰奖励。每个行政村(含其它村级组织)按省、市、县、乡四级财政1:1:2:1的比例,每年筹集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资金不低于5万元,县财政对每个行政村配套2万元,乡镇对每个行政村配套1万元。各乡镇按照农村人口人均不少于10元/年的标准预算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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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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