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做实“三个清单”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不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利用“目标清单”“监控清单”和“成绩清单”优化预算项目实施效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落到实处。
赣州市财政局将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项目预算为主,向政策、部门(单位)整体预算和政府预算拓展,加快构建以政策项目为抓手、部门(单位)整体推进、政府预算共同实施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突出绩效目标龙头作用,加强目标运行监控,做真做实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加强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在已开展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上,拓展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同时逐步延伸到对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领域的预算绩效管理。
该局通过做实“三个清单”,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强化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的绩效理念。部门提供“目标清单”,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按照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的原则报送市财政局,通过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财政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监控清单”,组织部门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财政部门选取部分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实时跟踪监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及时纠正偏差。部门提交“成绩清单”,开展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需达100%,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选择部分项目实施重点评价。2015年以来,市本级共选取93个专项(政策)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实施财政评价,涉及资金176.9亿元。
通过“三个结合”,该局激发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的内生动力。一是政府绩效考核与预算绩效考核相结合。从2019年起,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指标细化到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各个环节,进一步增强部门主体责任意识,调动单位积极性。二是财政管理与审计监督相结合。2020年创新抽查方式,联合赣州市审计局选取50个项目开展自评复核,重点审核自评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并将审核情况进行通报,倒逼部门不断提高自评工作质量。三是评价结果与应用相结合。对评价结果为优、良的预算项目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评价结果为差的部门预算项目,取消项目安排;对评价结果为差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按该项目资金20%比例扣减下一年度预算;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况相应调减预算,确保财政资金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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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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