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多措并举助力预结算评审 成效显著当好财政“守门员”
2021年,赣州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客观、公正、公平”“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评审原则,着力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机构队伍,履职尽责、多措并举,有效推进财政评审科学规范化。
一是建制度,规范项目评审流程。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先后出台《赣州市市本级政府性资金项目预、结算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赣州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用制度规范评审,有效破解工作难题。积极响应“放管服”改革要求,增加了备案制评审模式,开拓创新评审模式。将市属国企市场化融资的非经营性项目纳入财政评审范围,加强了对市属国企建设项目的监管。体现了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能,发挥了中介机构的专业性,突出了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各方的职责。
二是强管理,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按服务类分散采购限额的规定划分选取模式,规范中介选取。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的采取中介机构准入制,定期通过省财政投资评审系统申报入驻后参与项目评审;分散采购限额以上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选取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评审。严格中介考核,规范中介机构评审行为。强化项目考评和年度考评,明确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退出机制,对不达标中介及时终止委派项目评审并予以淘汰。
三是保廉洁,防范队伍廉政风险。发挥人员增加效应,建立了一套新的更科学的约束机制,明确“负面清单”,同时严格内控管理办法,堵塞廉洁漏洞。强化廉政教育,常态化做好廉洁提醒和纪律监督,定期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座谈会,筑牢评审人员思想防线。强调职业操守,遵守行业规范,实行评审终身责任制。严格集体决策,定期召开科务会讨论争议问题,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合理,有效控制投资评审风险。
四是提效能,加快推进项目审结。科学合理设置预、结算评审时限及超时处罚措施,加强项目督导,强化过程监管。依据项目评审情况和疑点难点分类处理争议矛盾,协同评审人员与项目各相关人员强化沟通协调,广泛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专家意见,召开碰头会等形式全力拓展争议问题解决,推进困难项目评审。同时按照合并同类项原则,同种问题同类解决,类似问题参照解决,有效提升了评审质量。
据统计,2021年全年累计完成189个预、结算评审项目,送审金额177.17亿元,审定金额167.29亿元,纠偏金额9.88亿元,纠偏率为5.58%,送审金额和纠偏金额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09%和171%,财政投资评审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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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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