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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四个严格”控制政府追加预算

  为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六保”、“六稳”,近日,丰城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追加预算资金的意见》,“四个严格”控制政府追加预算事项。

  一、严格追加原则。按照从严控制、量入为出、事前审批、统筹整合、明确事权、注重绩效的原则,按“减一增一”优先调剂部门预算额度,单位预算无法核减或调剂的,统筹考虑上级补助、其他资金和预备费额度内办理,履行追加程序,经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自行开展项目或支付资金,非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资金一律不追加,并动态进行绩效评价。

  二、严格追加条件。符合中央、省、宜春市及本市出台新政策或原有政策调整、标准提高等,当年需要增加支出的项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当年新增工作事项;应对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事件、临时性重点工作等当年不可预见的新增支出项目;其他因不可预见因素需调整的事项等才可追加。

  三、严格追加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上级补助资金、年初预算切块经费、结余结转存量资金、预备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资金等。

  四、严格追加审批程序。按照单位申报、政府批转、财政审核、政府审批,单位申请追加预算资金需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政策依据,市财政按政策要求和统筹财力情况提出安排意见,市政府按《丰城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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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