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积极推动“苏科贷”、“小微贷”业务
为进一步深化普惠金融服务,推动省市县联动金融贷款产品“苏科贷”、“小微贷”服务实体经济,兴化市财政局联合市科技局、担保公司、银行机构等部门,多措并举积极开展“苏科贷”、“小微贷”业务。
一、整合资金要素,凝聚推进合力。根据省厅《关于建立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的通知》(苏财金[2021]117号)文件要求,兴化市财政局积极与市科技局、合作银行沟通对接,将原“苏科贷”资金池与原“科技贷款资金池”整合建立兴化市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基金初始规模2260万元,用于开展“苏科贷”、“小微贷”业务,着力优化科技型、小微型企业的融资环境。
二、组织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效能。组织当地银行机构认真学习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相关政策和基金项下的贷款产品方案,全面理解和深刻把握文件中对贷款产品额度、利率、期限、担保方式、风险分担机制、补偿流程和风险控制的规定要求,熟练运用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化流程管理。
三、签署合作协议,拓宽业务渠道。根据省厅要求,兴化市财政局第一时间会同市科技局与苏科贷原合作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兴化农商行)签署苏科贷合作协议,并引导入围苏科贷的其他合作银行开展业务,新增与交通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小微贷业务在本地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受限的情况下,兴化市财政局积极向省厅请示汇报,与泰州市区的泰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泰州兴农融资担保公司签署小微贷合作协议,引导银行机构加强与省信用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多渠道促进兴化市“小微贷”业务开展。
四、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开展业务。自“苏科贷”、“小微贷”业务开展以来,截止1月底,兴化已成功发放“苏科贷”8185万元,服务19家科技型企业;发放“小微贷”19710万元,为46家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下一步,兴化财政将积极引导本地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纳入省“小微贷”担保业务合作范围,不断增加“苏科贷”合作银行范围,充分利用市级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为科技型、小微型等实体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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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