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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澧县财政局:扛牢支农责任 助推乡村振兴

  2023年,澧县财政不断加强财政支农制度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贯彻落实支农工作政治责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展现了新气象新作为。

  抓好整章建制,筑牢制度“防火墙”。为切实做到工作有章可循,用制度管事,由县财政局起草制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了《澧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明晰了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全流程原则,确保惠民惠农资金管理规范高效。同时,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澧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澧县棉花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度,进一步夯实了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制度、监管体系和内控机制的立体管理机制。

  抓紧向上争资,汇聚发展新动能。根据国家政策,围绕我县地域特色,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相关单位争取项目资金。重点聚焦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现代化发展畜牧渔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综改等项目,与项目单位一道做好政策分析和对上汇报。2023年共到位上级专项资金6.52亿元,为乡村振兴工作积聚了强力动能。

  抓实资金投入,激发“三农”新活力。县财政克服财力紧张的困难,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千方百计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县本级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确保了2023年县本级安排的衔接资金投入不低于2022年。全年我县农林水支出1370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70万元,增长3.29%;大力调整土地出让收入支持范围,统筹土地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2023年我县实现土地出让收入37772万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3939万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达到10.43%,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33273万元,土地收益用于农业农村资金3939万元,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87.55%。

  抓细民生保障,织密惠农“覆盖网”。联合相关主管部门认真落实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轮作补贴、复合种植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资金的政策宣传、摸底(或测算)、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围绕涉农补贴发放,一是从严核实;二是公示到位,下乡到户抽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三是集中打卡发放。

  抓牢粮食生产,落实粮安责任制。为确保我县粮食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工作部署,财政部门积极整合资金确保全县粮食生产,全年共整合资金5100万元,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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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