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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蓝山财政: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营造良好法治财政环境

  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蓝山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强化制度机制、学法普法、执法实践,营造良好法治财政环境。

  完善普法制度机制保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股室(中心)、乡镇财政所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制定普法规划。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八五”普法规划的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蓝山县财政局“八五”普法规划》《蓝山县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蓝山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通过考核把财政普法质效提起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每年度的全省统一普法考试,做到了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强化资金保障,筑牢普法根基。充分发挥财政职责职能,全力支持全县“八五”普法工作,每年安排普法专项经费43万元,为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强化学法普法浓厚氛围。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预算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作为全局干部重点学习内容,深入研读行政、财税领域政策法规,定期开展财税法规培训和学习,增强干部学法自觉性。二是编印《财经法规文件汇编》,免费交流发放给各预算单位,为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和财务人员学习了解财经政策、规范财务行为、依法理财起到指引作用。三是利用国家宪法日等节点组织工作人员到毛俊水库、城投公司等国有企业开展“宪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并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200问》等法治宣传资料,引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防范生产经营风险能力。 

  打好执法和普法“组合拳”。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财政执法实践相结合,促进普法质效全面提升。一是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强化规范性文件执行管理,严格履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范项目审批。二是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采购、直达资金使用等信息。预算公开范围由县直部门扩大到172家所属预算单位,制定预决算公开模板,进一步明确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细化程度要求,打造阳光财政。三是强化财会监督职责,加强对重要财政资金的专项监督检查。为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促进我县财会监督和财政执法工作健康发展,9月印发蓝山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联合审计局、农业农村局对全县涉农领域和惠民资金进行检查,成立会计评估信息质量检查小组对全县10个单位进行财会监督检查,对政府采购程序不到位的三家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依法审慎处理政府采购领域投诉,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认真对待社会各界监督,回应社会关切,保证市场活力的持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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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