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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驻咸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构建三项制度推进监管服务提质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财政中心工作和财税改革大局,湖北省财政厅驻咸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着力构建三项制度,不断推进财政监管服务提质增效。

  一、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将内控作为落实财政改革任务、全面从严治党、主动防范风险和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构建完善一个适应新时代要求、较为完整规范的内控制度体系。一是结合职能要求,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着手制订《省财政厅驻咸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内控管理办法》及《省财政厅驻咸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内控操作规程》。二是着手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对办事处原有的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制度、工作督办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12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拟印发成册,严格执行。三是完善财政监督业务专项内控措施,全面梳理排查风险点,并根据省财政厅相关制度办法,细化重点业务内控操作流程,做到岗位责任明确、工作流程清晰。

  二、构建信息报送制度。充分认识到信息工作是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科学决策服务能力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把业务工作与信息工作统筹来抓,促进业务与信息有机融合,努力发挥信息服务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和服务财政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每月定期向省财政厅报送办事处工作动态信息,聚焦财政中心工作,紧贴中央政策贯彻落实、财政改革发展等重大事项,全面反映办事处工作成效、瓶颈问题和对策建议,积极推动重点工作成效向财政信息成果转化。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办事处贴近地方、靠近基层的优势,向咸宁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办事处监督工作专题信息,推动检查结果向监管工作成效转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反映财政监督工作发现的地方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地方经济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努力为推动中央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和服务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支撑。

  三、搭建服务对象联系制度。利用互联网、微信等手段,与省直驻咸预算单位建立密切的工作联系,搭建行之有效的交流平台,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一方面,通过交流平台将财政监管前移,及时传递监管工作要求和动态,强化对单位财会工作的监督服务。另一方面,通过交流平台汇集省直驻咸预算单位意见和需求,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和省财政厅有关处室或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另外,通过交流平台向省直驻咸预算单位宣传中央财税政策,阐释强化财政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促使各单位积极主动配合财政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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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2月18日